泄露用戶信息最高罰3萬
近期,網絡上出現不少公開倒賣快遞單號的網站,快遞單號最便宜0.4元就有交易,隨之而來的是客戶的姓名、地址、電話等可能被泄露。對這種現象,《意見稿》明確規定,快遞企業和從業人員不得違法泄露在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違反規定的,對快遞企業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一規定對打擊快遞信息泄露很有意義,但必須有相應的配套措施加以落實。”快遞專家、廣州物流與供應鏈協會秘書長江川認為,目前網絡上販賣快遞單號等信息,主要是一些淘寶商家用來“刷鉆”提高好評度,由此卻帶來了泄露用戶信息的隱患。如果不堵住這種需求源頭,任由網絡上公開叫賣,單從快遞行業打擊成本較大、也難完全收效,需建立一種綜合打擊的聯動機制。
可疑物品需出具安全證明
近期,由于將鋰電池謊報為普通商品快遞上飛機等原因,圓通、韻達等多家快遞公司被注銷空運代理資質,引發公眾對加強快遞安全管理的關注。《意見稿》規定,快遞企業應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不能確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應當要求用戶出具相關部門的安全證明。用戶不能出具安全證明的,不予收寄。
江川表示,加強這方面的執法,關鍵是要防止“逆淘汰”。即加強驗視、安全檢查等需要加大硬件和人員投入,正規的企業嚴格執行、成本高,而不正規的企業則可能隨便應付一下、成本低,結果可能“誰正規誰吃虧”。要落實這一條,建議在資質上規定,從事快遞企業應具備必需的安全檢查設備(如X光機)等硬件,保證公平競爭。
網購如何簽收可按約定
《意見稿》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郵件)外包裝完好,由收件人簽字確認。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的,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
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對于網絡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用戶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郵件),企業應當與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務,并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驗收無異議后,由收件人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