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內,蘋果與深圳唯冠(微博)圍繞“i-Pad商標侵權案”展開了對峙。而不久后,深圳唯冠還將在此與蘋果陣營再次展開激辯。
蘋果經銷商深圳市順電連鎖公司(簡稱“順電”)昨日向記者透露,已于2月29日就順電惠州家華分店被判iPad商標侵權一案,向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案將由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移送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具體開庭時間仍待決定。
據順電法律顧問解釋,由于原審判決中,涉案“iPad”商標權存在重大爭議且未有最終司法裁決,應當依法中止審理。因此對一審中未中止審理就做出的判決提出異議。此外,他還指出,順電銷售的產品均通過合法渠道取得,能證明該商品是合法取得、合法銷售并說明提供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據悉,惠州中院在一審判決中判定,順電惠州分公司構成侵權,禁止其銷售蘋果iPad相關產品。這是iPad商標糾紛開始至今,首例被法院判定敗訴的蘋果經銷商。
蘋果經銷商深圳市順電連鎖公司(簡稱“順電”)昨日向記者透露,已于2月29日就順電惠州家華分店被判iPad商標侵權一案,向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案將由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移送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具體開庭時間仍待決定。
據順電法律顧問解釋,由于原審判決中,涉案“iPad”商標權存在重大爭議且未有最終司法裁決,應當依法中止審理。因此對一審中未中止審理就做出的判決提出異議。此外,他還指出,順電銷售的產品均通過合法渠道取得,能證明該商品是合法取得、合法銷售并說明提供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據悉,惠州中院在一審判決中判定,順電惠州分公司構成侵權,禁止其銷售蘋果iPad相關產品。這是iPad商標糾紛開始至今,首例被法院判定敗訴的蘋果經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