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夫妻網上賣A貨被判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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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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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對年輕夫妻因在網上賣冒牌雪地靴,分別被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15萬元。
“我們真的不知道這樣做會犯法。”這是在庭審時,這對年輕夫妻反復說的話。
在網上,許多名牌商品價格低得出奇,一款2011年最新款的LV真皮包,售價只有178元。面對質疑和詢問,很多店老板均答復稱,價格便宜是因為這些產品都是“A貨”,也就是高仿產品。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方庭長表示,冒用名牌商品的商標銷售產品的商家,要承擔侵權責任,銷售數額巨大的要承擔刑事責任,被侵犯權利的人可以向工商局投訴或法院起訴,如果所銷售的產品沒有冒用名牌產品的商標,但制作樣式和名牌產品一樣,也可能構成侵害專利權等。